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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起,“专利运营”和“科技成果转化”绝对是专利圈、科研圈炙手可热的两个词汇。在人口红利消退、国内众多行业产能过剩、投资越来越谨慎的今天,政府、投资人和企业都把眼光转向承载创新技术独占权利的载体——专利,并希望能借助专利获取收益。
专利有哪些价值?如何实现专利的价值呢?这是“专利运营”和“科技成果转化”不可回避的两个问题。专利作为一个工具,被大家熟知的作用可用在:诉讼维权、转让、许可、无形资产评估、建立技术壁垒、垄断市场、质押融资、入股、产品增值、结题、评职称、争取个人或企业荣誉、产品宣传、提升企业形象、争取税收优惠、争取政府资助等场合。在上述诸多作用中,专利的价值以不同的角度呈现,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类。
直接价值和间接价值
能因为专利直接变现所体现的价值,称之为专利的直接价值,如上文所说的“诉讼维权、转让、许可、无形资产评估、质押融资、入股”,这些用途就是直接利用了专利的直接价值。
与之对应的,利用专利作为工具,间接变现所体现的价值,称为专利的间接价值,如上文所说的“建立技术壁垒、垄断市场、产品增值、结题、评职称、争取个人或企业荣誉、产品宣传、提升企业形象、争取税收优惠、争取政府资助”,都是利用了专利的单位价值。
当下价值和未来价值
在当下能直接体现出来的价值为当下价值,而当下不能体现的价值,在未来可能存在的价值,称之为未来价值。从专利申请到授权的周期来看,短则半年,长则三年。在专利申请时基本无法实现其价值,也没有专利因为眼前需要用而即时申请,而是根据提前预知的需求,提前申请专利。在专利拿到授权时,可能及时体现价值,实现当下价值;也可能短期内不能实现价值,仅能作为未来价值提前储备。因此,专利申请的动力往往来自于专利的未来价值,而在上述的应用场合中被使用时当下价值才得以体现。
单体价值和组合价值
每件专利都有其自身的价值,该价值称为单体价值,但与该专利相关的专利,可以与该专利形成专利组合,专利组合可以是基于同一产品,也可以是基于某一技术的迭代延伸。基于产品的专利组合,可以是完全不同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不同的技术类型,如某手机,其专利可以包括控制系统、电路设计、软件算法,也可以包括手机外观设计、软件界面设计等。而基于技术的专利组合,则可能是技术的基础专利、改进专利、应用专利等逐步形成的。专利组合还有一种形式是地域组合,如某技术在中国申请了专利,又在美国、日本、欧洲申请了专利,这种通过在不同国家申请相同技术方案保护而形成的专利组合,有专业名称为“专利族”,其价值远大于该技术仅在一个国家申请专利。
因此,针对同一产品或技术,可以形成多个专利。一件专利所保护的技术方案,可以应用在多个产品中,且可以在多个国家申请多个专利,组合价值理论上都大于多个本体价值直接叠加之和。
综上所述,专利价值可以有多个分类标准,在不同的时间阶段,不同的应用场合,可以体现其不同的价值。广大关注“专利运营”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政府、科研机构和投资人,可以从自身利益出发,尽可能将专利价值最大化。(作者:华冰,专利执业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