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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权威渠道获悉,二手车电商平台优信二手车(以下简称:“优信”)诉58同城侵权案的一审宣判。优信获得胜诉并将获总额10万元经济赔偿。而58同城方面则需在判决生效后连续10 日在官网首页声明道歉,以消除仿冒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
今年4月,优信发现在百度搜索“优信”和“优信二手车”时,显示结果直接跳转到了58同城的域名下,且有以“优信二手车”品牌命名的网站页面。优信方面认为,58同城为获取潜在客户,恶意设置了“优信”、“优信二手车”与搜索引擎之间的链接,同时还仿冒“优信二手车”的品牌标识,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遂对58同城提起诉讼并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
随后,优信二手车还就此事召开发布会,斥责58同城仿冒优侵权行为。优信方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58同城立即停止使用“优信”及“优信二手车”字样、连续30日在其公司官网及国家级报刊头版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优信经济损失3000万人民币。
此前,优信二手车执行总裁彭惟廉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目前中国互联网行业的“违法成本很低,执法成本却很高”,之所以要求3000万的巨额赔偿,是因本案不仅关系到优信和58同城,更关乎正义。他还公开承诺诉讼获得的赔偿金将全部用于帮助、支持“遭受过品牌侵权仿冒损失的中小企业、创业公司等。”
10月初,朝阳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判决。判决文书中,法院认为58同城的确存在侵权行为,且其提供反驳证据不成立。最终法院裁定:58同城方面履行连续10日在官网首页发布相关声明,并需在判决生效起10日内赔偿优信10万元经济损失费。(靳颖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