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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利审查中,复审和无效程序就像一个炼金炉,审查员如同工匠,检验这些被提起复审、无效的专利(申请)是不是“真金白银”。作为我国专利审查的确权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下称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在守好质量红线、服务创新主体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树立服务意识,为创新主体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复审无效工作的满意度,是复审和无效审理部的工作目标。提质增效,对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出了更高要求,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复审和无效审理部部长葛树表示。 优质优审提质量 复审、无效审查质量的高低,直接对创新主体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质量,一直是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开展审查业务的一把重要标尺。 在提质的同时增效,对审查质量工作提出了更大考验。去年年底,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在业务指导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框架下,开展了审查模式优化工作,从优化口头审理程序和优化审查决定两方面着手,探索提升审查质量的切入点。在相关工作组的统筹安排下,很多处室的处领导主动报名,分享经验,献计献策。工作组形成的研究成果,在审查员中进一步推广,并用来支持部门智能化审查的改造。 高价值专利和系列申请,是审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对此,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开展了优质优审经验梳理和推广工作。 针对高价值专利,部门进行了高价值专利优质优审经验推荐征集活动,汇总的优质优审经验涉及相关专利30余件。“这些专利经受住了市场和法律的检验,大家在审查过程中也有深刻的体会。在提质增效的背景下,部门通过开展这样的活动,有助于在审查员心中树立培养、保护高价值专利的理念,让大家在审查中精准适用法律,提升审查质量。”复审和无效审理部质量保障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优质优审经验推荐过程中,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也对系列申请如何保质保量进行审查的经验进行了征集推荐。针对系列申请审查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方面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并形成阶段性成果,以实现保质保量高效处理系列申请的目的。例如,将系列申请的相关线索汇集起来开展集中审查,抓住系列申请的撰写特点、思路以及申请策略,对系列申请的相关案情进行统筹考虑和研究,以便精准地把握系列申请的实质与相关现有技术的状况,确保审查标准执行一致等。 除了提高部门审查质量外,复审和无效审理部还积极对外辐射,发挥后审对前审审查质量的促进作用,助力全局审查质量的协同提高。一方面,部门将依托于质量评价成果形成的、由专家撰写审查建议的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在网站上,供全局审查员浏览,每篇共享典型案例的点击阅读量都很高,成为全局审查员学习和借鉴的重要资源。另一方面,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每年分领域召开质量保障分析会,分析相关的法律适用问题,向前审反馈观点,在全局的提质增效工作中发挥作用。 多措并举增效率 如今,提质增效已贯穿在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每项工作的始末。各级领导干部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充分发挥各级领导的示范带头作用。部处级领导以身作则,主动承担更多的任务量,审查员工作更加饱和,加班加点成为常态。 从管理上要效率,是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增效”的工作重点。精细化的管理,体现着部门的管理智慧和水平。在复审和无效审理部,部长主抓整体任务量的统筹协调、工作进度安排以及思想动员工作,提高大家的政治站位和行动自觉;分管部领导充分考虑各处的实际情况,分类施策,既强调步调一致,又不搞一刀切;处长负责本处人员的工作量精细化核算、周期监控等;职能处室从加强案源分类调配、审查标准制定、典型事迹宣传等方面为审查员加油鼓劲、减少负荷。 在精细化的管理之外,正向激励作用亦不可少。部门进一步修订完善考核办法,在处级领导考核、优秀处室参评、人员出国学习等各种工作安排中,大幅提高实际完成工作量所占权重。不仅如此,部门定期监控各处室任务量完成数据并及时在全部门通报,进一步发挥质量与数量的正向激励引导作用。 提高“远程审”“当庭宣”的案件比例,加大系列案件的集中审查力度,可以说是复审和无效审理部针对“增效”采取的两大亮点举措。 “审查模式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对提高审查效率作用显著。远程审理节省了参加口审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在很大程度上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当庭宣布审查结论,有效缩短了审理周期,促进公平公正审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社会满意度。”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审查业务协调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远程审”和“当庭宣”的案件比例逐渐加大,截至今年7月底,远程审理的案件达32件,当庭宣布审查结论的案件达159件。此外,在案源调配方面,加大系列案件的集中审查力度。在保证技术领域匹配的前提下,将案情有联系的案件交由同一处室进行审查,对促进审查标准执行一致、提高审查效率起到了重要作用。 提质增效工作的落实离不开每一位审查员的支持和努力,各个处室也都积极采取措施,使管理更加科学合理,切实提高整体效能。 以医药生物申诉二处为例,首先,在案源分配上,该处室保障按需分配,优化合议组配置,对关联案件相对固定合议组成员,并采取批量处理方式;其次,倡导先人后己,优先处理自己作为组长和参审的案件;再次,细化合议审查过程中对不同节点的控制,例如,在合议或口审前的准备阶段,要求主审员在充分阅卷的基础上归纳争议焦点,合议时充分讨论,保障合议质量和效率。合议或口审后主审员一般应在5至7个工作日内传出文书初稿,参审员、合议组组长处理文书的时限一般不超过3至5个工作日。 “提升‘轮转速度’后,大家普遍感觉减少了重温回顾案情的时间,每个人都养成了趁热打铁、手头不压案子的工作习惯,形成良性循环,审查周期自然明显缩短。”医药生物申诉二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以点窥面,一个处室的工作片段正是全部门的缩影。虽然工作压力增大,工作强度提高,经常需要加班加点,但是复审和无效审理部的审查员始终把审查质量放在首位,注重效能的提升,部门内形成了脚踏实地、劲往一块使的工作氛围,每位审查员都在看似平凡的工作中辛勤付出,为提质增效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提质增效攻坚战打响后,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全体人员以昂扬的斗志和热情积极投入工作,立足本职,发挥工匠精神,提出并践行了众多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的思路和方法,在平凡中坚守岗位,在坚守中履职尽责。(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记者:陈婕) |